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园艺学院2026-2027学年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助理的通知

    2026-09-19 17:27:35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青农大党字〔2025〕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园艺学院2026-2027学年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助理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兼职辅导员:我院在读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以及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2.学生工作助理:我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及2023级本科生。

  二、选聘条件

  1.兼职辅导员需为中共(预备)党员;

  2.品行端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每周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不少于10小时,坐班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

  5.身心健康。

  三、工作职责

  1.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学风建设,引领营造优良学风;

  3.做好学生宿舍工作,维护宿舍区安全稳定;

  4.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学生工作部门和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舆情研判工作;

  5.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6.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7.做好其他学生事务工作。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22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904781001@qq.com。研究生报名前应征得导师同意。

  2.组织选聘。学院党委组织申报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拟选聘不超过6名兼职辅导员及一定数量的学生工作助理;满足兼职辅导员选聘条件的学生工作助理可优先聘任为兼职辅导员。学院同时推荐1人作为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需满足《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3.公示。对拟聘用的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助理人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聘用。10月11日前,学院统一聘任,聘期一学年。

  五、工作考核及待遇

  1.工作考核。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助理实行月度考核制,具体考核要求参照《青岛农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考核工作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

  2.工作待遇。学院为兼职辅导员出具工作经历认定材料;将其纳入学院辅导员培训体系,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行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指导;兼职辅导员以兼职教师身份参与学院学生工作,学院提供基础办公环境保障,并为其提供真实工作场景的实践锻炼机会。

  3.校聘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及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园艺学院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助理申请表



  园艺学院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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